
晨光总是先叩响东边的窗棂。起初只是几缕金线,在深蓝色窗帘上织出细密的网,渐渐织成一片暖黄,将整间屋子都裹进蜜色的茧里。我总在这时醒来,看阳光像只慵懒的猫,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,在地板上蜷成毛茸茸的一团。
拉开窗帘的瞬间,光便涌了进来。先是漫过书架,给每本书脊镀上金边,那些沉睡的文字便在光里苏醒,连《追忆似水年华》的法文标题都泛着蜂蜜般的光泽。接着它爬上书桌,在木纹间流淌成河,将昨夜未合的笔记本染成暖橘色。钢笔横卧在墨水瓶旁,笔尖还凝着半滴未干的墨,在光里折射出细小的彩虹。
书桌是父亲二十年前打的,胡桃木的纹路里藏着岁月的包浆。母亲总说它太旧,我却爱这经年累月磨出的温润。清晨的光最懂它的好,会顺着木纹的走向游走,时而停在左上角的凹痕处——那是去年台风天,我慌乱中碰倒台灯砸出的印记。此刻凹痕里盛着光,像盛了半盏融化的黄金。
书桌上永远摆着三样东西:一盏铜制台灯,灯罩边缘磨得发亮;一个玻璃镇纸,里面封着去年春天落下的樱花;还有本摊开的《瓦尔登湖》,书页间夹着片干枯的银杏叶。光来时,镇纸里的樱花便活了过来,在玻璃里轻轻摇曳;银杏叶的脉络则变得清晰,像老人手背上凸起的血管,记录着某个秋日的私语。
展开剩余54%最妙的是光与影的嬉戏。当阳光斜斜地切进房间,书桌便被分成明暗两半。光的那边,钢笔的影子投在稿纸上,拉得老长,像株瘦高的竹;暗的那边,镇纸的轮廓在墙上洇开,晕成一片朦胧的粉。我常在这明暗交界处写字,让光暖着手背,让影凉着指尖,仿佛同时握着两个季节。
正午的光是泼辣的,会毫不留情地占满整个房间。但清晨的光是温柔的,它懂得留白,会在书架顶层留一角阴影,让那只陶瓷小猫继续做它的梦;会在窗帘褶皱里藏几缕金线,等风来时再慢慢释放。它甚至会绕过那盆绿萝,让叶片的阴影在墙上画出摇曳的舞姿。
有时我会故意留一扇窗半掩。于是光便有了层次,深浅不一地在房间里铺陈。最亮处是书桌中央,那里摆着今日要读的书;次亮处是地板,光在那里织出菱形的格子;最暗处是墙角,但连那里都沾着光,像被谁轻轻抹了把金粉。这样的光景里,连尘埃都变得可爱,它们在光柱里起舞,像撒落的星屑。
黄昏的光是另一种风情。它不再像清晨那样清冽,而是带着暖意的醇厚,像杯刚沏好的红茶。这时书桌会变成调色盘,木纹里浸着赭石色,稿纸泛着淡黄,连钢笔的影子都染了层橘红。我常在这时整理书架,让每本书都沐着最后的光,仿佛在为它们举行小小的仪式。
当最后一缕光从窗框上滑落,房间便沉入暮色。但我知道,明天清晨,光会再来叩窗。它会带着新的故事,新的温度,重新爬过书架,漫过书桌,在木纹间写下新的诗行。而我的书桌永远在那里,等着与光重逢,等着被染成蜜色,等着见证又一个被光温柔以待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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